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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储中心发货室搭建项目招标文件

2024-07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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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文件

  • 招标公告

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
1、项目名称:仓储中心发货室搭建项目

2、采购预算(最高限价):人民币1.3万元

3、采购内容

仓储中心发货室搭建,搭建面积约15平米,搭建材料为防火材料,需开两扇窗户一扇门,发货室周围需安装不锈钢防护栏。

4、发布期

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2日,为期4天

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,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,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,不得缺漏。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。

联系人:刘树彪 18296163424

  • 投标人须知

 

序号

内    容

1

项目名称:仓储中心发货室搭建项目

2

招标人名称:  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联  系  人:  刘树彪

电      话:  18296163424

招标人地址: 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基地庐山路6号

3

资格标准:

1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履约能力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本次招标屋面翻修合同的权利,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;

评审依据: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,有效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。

2、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《营业执照》; 

4

投标有效期:开标之日起6个日历日

5

投标文件份数:正本一份、副本四份

6

投标截止时间:2024年7月24日24:00时(北京时间)

7

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

地址: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基地庐山路6号

8

开标时间:2024年7月24日10:00时(北京时间)

开标地点: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

一、说明

1.适用范围

1.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服务需求。

2.定义

2.1“招标人”系指提出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。

招标人名称: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

2.2“招标代理机构”系指接受招标人委托,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法人。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在招标公告中写明。

2.3“投标人”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服务商。

3.资金来源

资金来源为自筹。

4.合格投标人

4.1、 投标人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。

4.2、 符合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”中要求的资格标准。

4.3、 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。

5.投标费用

5.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,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。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。

6.投标人代表

6.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。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,须持有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》(格式详见附件)。

 

  • 合同条款

合  同

合同编号:

签订时间:

签订地点:

甲方: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

乙方:xxxxxxxxxxxx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及其它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、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,签署本合同。

第一条  工程概况

1、工程名称:仓储中心发货室搭建

2、工程地点:富达公司厂区

3、工程内容: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

4、承包方式:包工包料

第二条  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

1、本合同协议书

2、标准、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

第三条  合同文件及使用的语言文字、标准和适用法律

1、合同语言:汉语

2、适用法律法规: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本省、本市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

3、适用标准、规范: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

第四条  合同价款

本合同价为:人民币xxx元(大写:xxxx整),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、税金(x%增值税)、进出场费、人工费、材料设备费、水电费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成本风险费用。

第五条  工程款支付方式

工程款支付: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95%,剩余5%质量保证金在半年后无工程质量情况下一次性付清。

第六条 工程结算

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。

第七条  施工工期

10日历天工期(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),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偿1000元,在工程款中扣除,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%。

第八条  工程质量

1、工程质量等级:合格,本工程以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验收技术规范、工程质量检验、评定标准等技术文件为依据。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,一经发现,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,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,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。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,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合格标准。如乙方没有达到上述要求,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。返工后因乙方原因确实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,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方施工达到合格标准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,且乙方应另按合同总价格 5 % 支付违约赔偿金。

2、如乙方没有达到上述要求,所造成的损失,其费用由乙方负责。除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,乙方不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增加工程量。

第九条  材料供应方式

1、材料供应方式: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。

2、用于工程的材料: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,否则,甲方有权拒绝使用,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。

第十条  安全

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、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。乙方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,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,造成的一切人身、财产损害等质量安全事故,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。

第十一条  争议及解决方式

1、本合同未说明事项,一律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
2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提交樟树市人民法院。

第十二条  其他事宜

乙方不准擅自将工程分包或转包,否则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中止合同,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。

第十三条  

本合同正本两份,甲方乙方各执壹份,副本肆份,甲方叁份,乙方壹份,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
甲方:(公章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乙方:(公章)

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法定代表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法定代表人:

委托代理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委托代理人:

传真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传真:

开户银行:农行樟树支行          开户银行:

账号:083101040003168            账号: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相关下载

地址: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1号

电话:0795-7371990(行政)

          0795-7371959(销售)

网址:www.fd.jxsalt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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